11月1日22时许,在永定下洋收费站,一辆小车驾驶员汤某被发现有酒驾嫌疑。 面对民警询问,汤某称自己没有喝酒,只吃了槟榔,“甩锅”给槟榔。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汤某呼气酒精含量远超80mg/100mL。在数据面前,汤某这才承认自己喝了酒。 原来,11月1日19时许,汤某独自在工地宿舍喝了白酒。21时许,汤某接到电话称湖南老家有急事,必须回去一趟,汤某这才冒险驾车去找在下洋镇的表弟商量返程事宜,途经下洋收费站被民警查获。经血检,汤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7.10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汤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侦查,其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福建交警提示:无论您找什么借口,在检测前都无处遁形。请各位司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驾,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