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郭伟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追授仪式在福州市公安局举行,旨在进一步弘扬公安英模精神,更好发挥英模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振全省公安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投身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建成出席仪式。 仪式现场宣读了公安部追授郭伟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命令,并为郭伟民同志的家属代表颁发奖章及证书。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郭伟民同志为学习榜样,铸牢忠诚警魂,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当好“人民的保护神”;践行使命担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注重求真务实,树立真抓实干的时代新风;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堪当重任的公安铁军。 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福州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民警代表参加仪式。 郭伟民同志生前系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自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奋战在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拼搏进取,勇于攻坚克难,从一名普通侦查员逐步成长为全省公安战线的刑侦专家,先后参与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为守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的刑侦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扫黑专业队伍“队办合一”运作模式,创新建立实体化运作的线索核查中心,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等20多项长效机制,带领民警破获多起重大涉黑案件,福州市扫黑除恶综合绩效和刑侦绩效常年在全省名列前茅。他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工作,在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后,仍以顽强的毅力坚守侦查办案一线,生命不息、战斗不止。2023年3月15日,郭伟民同志因病情恶化光荣牺牲,年仅55岁。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获嘉奖1次,被评为福州市“担当尽责、激情创业”好干部等。2023年4月,福州市委追授郭伟民同志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