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一时爽,酒驾毁一生。生命的“罚单”只有一张,但依然有人明知故犯酒后开车。下面对近期查处的酒醉驾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7月19日00时56分许,陈某某饮酒后驾驶闽FO***7号小型汽车,途经武平县岩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7月25日22时29分许,长汀大队在龙陂西路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闽F3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邝某飞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7月19日01时05分许,练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摩托车,途经武平县岩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7月23日20时40分许,长汀大队在苍玉大街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闽FGG***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刘某春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7月23日20时15分许,长汀大队在苍玉大街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闽F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胡某招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7月19日01时25分许,魏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摩托车,途经武平县岩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7月25日22时23分许,长汀大队在龙陂西路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闽F6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周某生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安全无小事,守法平安行!福建交警持续开展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请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严禁酒后驾车,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不仅自己要做到酒后不驾车,更要提醒、监督身边人不酒驾,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