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妇儿工委、教育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借鉴福建省经验做法 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学习借鉴福建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临海临江、临河临湖、临山临崖等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有效防范和处置人员溺水等涉险伤亡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推进与督导考核。各地要提请建立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党委政法委要将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作为公共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平安建设年度考核评价体系,针对性加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水域管理责任,强化涉险水域安全防护措施。 通知要求,要加强青少年群体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并抓好重点时段防溺水工作,每年暑假前要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一封致家长公开信、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每一位家长履行好假期监护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情况掌握,引导家庭落实监护责任,指导村居基层组织以适当形式为每名儿童落实监护人,确保“人人有监护、安全有保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鼓励支持乡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降低青少年儿童在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戏水的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要加强重点水域区域巡查巡护。各地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广泛发动民间救援队、志愿者组织、水域承包人和附近居民等,针对性加大沿海沿江、沿湖沿河等水上与岸线巡查防护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各地要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通过村民大会宣讲、逐户上门走访、重点时段广播喊话等形式,持续强化警示宣传引导,加强高温时段和高危水域的巡查看护,及时劝阻村民儿童私自下水,做到“村村都有安全员、塘塘都有巡护员”。 通知要求,要加强涉水涉险隐患排查整改。公安、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气候特点和群众涉水、旅游活动规律,于每年5月底前深入沿海岸线、江河湖泊、水库水塘等水域周边,以及临水临崖公园景区、游船轮渡码头、海滨浴场、河道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溺水伤亡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加强立体防控与应急救援。各地要在重点水域周边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涉险公共区域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着力提升对重点水域、区域涉险行为的识别防控能力。要建立统一指挥、同步调度、联合行动的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公安、教育、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消防等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在6月至8月重点时段提升响应级别,组织开展拉动演练,切实提升突发事件救援反应能力与处置效率。 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国涉险警情和伤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公安机关成功救援溺水群众和未成年人7800余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