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莆田高速交警连续查处两起驾校学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4月8日5时36分许,刘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沈海高速莆田收费站入口外广场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便将车辆停靠在检查点前50米。民警发现后及时上前拦截,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5mg/100mL。后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62.8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经调查,刘某正在驾校进行科目三学习,晚上喝完酒后以为交警凌晨都下班了,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福州。因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 4月9日3时33分许,游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沈海高速莆田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后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25.8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了解,游某正在驾校学习,已经学完科目二的他自认为能够驾驶机动车,在酒精的催化下,壮着胆子开车上高速准备回秀屿东庄的老家。因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游某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