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交警> 警示曝光>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龙岩:男子醉酒后骑车撞倒行人,辩解称“喝了一点点”
2023-04-04 来源:福建交警总队龙岩支队漳平大队 责任编辑:黄智超
23f9307760bd99f2ea4952dfafb2bdaf

2023年3月11日20时26分许,石某忠饮酒后驾驶闽FNB86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新东坑口大桥沿和平南路向华寮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与行走在机动车道的行人陈某如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如、石某忠受伤及闽FNB86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周边群众第一时间帮忙报警求助。执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民警在和肇事方驾驶员石某忠的交谈过程中,闻到了石某忠身上有股浓烈的酒味。民警询问石某忠是否有喝酒,石某忠辩解称“喝了一点点”。随后,民警利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对石某忠进行检测,其现场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市医院抽取血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来,石某忠当时的血液中乙醇浓度高达127.0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因送医及时,行人陈某如目前伤情稳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