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前贪杯,驾后伤悲!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酒驾的理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泉州这位身试法的人。 2月24日晚,泉州南安交警大队水头中队在蟠龙路口执勤时,对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例行检查,闻到驾驶人娄某身上有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 面对检测结果,娄某一开始拒不承认,坚持说是因为喝了藿香正气水才导致误判,并从身上拿出藿香正气水,企图蒙混过关。细心的民警发现娄某手上的藿香正气水竟然还未开封,哪来喝过一说。面对民警的质疑,心虚的娄某对其酒驾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后,民警依法对娄某作出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不开车这句话交警说了无数遍,但总有人企图侥幸过关。查酒驾其实都是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请各位驾驶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