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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男子二次酒驾被查,当场自扇耳光
2023-03-23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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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些驾驶员不知悔改、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3月13日13时30分,吴某某驾驶苏E***8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莆炎高速泉上出口时,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发现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mg/100mL,经进一步查询,吴某某于2020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当日中午,吴某某和同事在三明某饭店用餐,喝了不少酒,用餐刚结束,就接到妻子电话称小孩身体不适,吴某某内心十分焦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照顾小孩。当得知面临拘留时,驾驶员突然抬手“啪”地扇了自己一耳光,后悔不已。

最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吴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酒后驾驶对驾驶员的影响有哪些?

01酒精会麻痹人体的机能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再次违法酒驾上路就属于“二次酒驾”,请各位司机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