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号召大家礼让斑马线以来,不少福州的司机朋友纷纷响应。在斑马线前的主动停车礼让,已经成了福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快行,也成了广大市民的通行默契。 闽AD31356 闽A2Q118、闽AD73771 闽A21M3R 闽JMU367、闽A292AM 文明并非单向,生活中行人与司机的身份也并非固定。无论是谁,都会走上斑马线。礼让行人,不仅体现司机个人素养,更是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礼让行人不仅是一种守法行为,也将成为一种文明习惯。我们也相信,在制度规则和文明倡导的“双轮”驱动下,礼让会在更多人心中形成共识,斑马线前,也会有更多的司机将空间让渡于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