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全市重要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疫情期间,宁德启用“宁通行”车辆通行码,与原有纸质版车辆通行证同等效力,申请超方便,扫一扫登记即可申请。 关于启用“宁通行”车辆通行码的通知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全市重要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运 输车辆顺畅通行,经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使用“宁通行” 车辆通行码,与原有纸质版车辆通行证同等效力。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必要通行的医疗物资、民生物资、 重要生产物资、农业生产、农产品物资以及邮政快递等其他 重要应急运输保障。 二、审批程序 (一)填报信息。申请人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 扫描“宁通行”二维码,登录“宁通行”车辆通行码申请平 台,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车辆通行码审核所需的文字和照 片信息,确认提交申报承诺书和申请表。 (二)审核审批。审核审批流程参照《关于做好疫情期 间应急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宁应对疫情 指挥部综〔2022〕20 号)进行,该文件中未明确的审核部门, 由属地指挥部明确对应部门予以办理。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审核企业申 报信息,对符合申请要求的给予审核通过,并由系统自动生 成“宁通行”通行码;对信息不完整、信息不符的给予审核 不通过,并填写不通过的理由,由系统自动反馈给申请人。市级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县级对口部门快审快批、跨部门联合审批。 三、查验方式 各县(市、区)查验点应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在查 验点用手机微信扫描驾乘人员提供的“宁通行”二维码,对 通行码信息一致的予以通行。 四、保障要求 (一)快审快批。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对通过“宁 通行”平台的车辆通行码申请,审核审批时间统一安排在 08:00-17:30,每件申请原则上 1 个小时内必须完成审核。 (二)快捷通行。各县(市、区)对《车辆通行证》及 “宁通行”车辆通行码按照所申请的路线快捷通行,不得随 意设卡、设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必要通行的运输车辆第一 公里出行和最后一公里实现顺畅通行。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要 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服务支撑。“宁通行”通行码申请平台由福建移 动宁德分公司提供技术开发、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等支 撑。热线电话:吴林华经理:15905990159。市交通检疫组业 务联系人:陈芳,电话:13859607676 (四)“宁通行”手机登录二维码。 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 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