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我局定于4月13日起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福州交警黄山考场、华威社会考场的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 二、恢复福州交警驾管所考试受理岗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等业务。 三、恢复福州交警24T自助服务中心的驾驶人自助机理论考试、驾驶人理论考场考试、驾驶人满分和审验学习教育等业务。 办理业务的群众进入服务窗口、驾驶人考试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县级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恢复时间以当地发布的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