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交警> 新闻聚焦>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关于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的通告
2022-04-12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关于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我局定于4月13日起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福州交警黄山考场、华威社会考场的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

二、恢复福州交警驾管所考试受理岗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等业务。

三、恢复福州交警24T自助服务中心的驾驶人自助机理论考试、驾驶人理论考场考试、驾驶人满分和审验学习教育等业务。

办理业务的群众进入服务窗口、驾驶人考试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县级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恢复时间以当地发布的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