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一直在强调: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过,还是有一些朋友不听劝,3月29日夜间,漳州高速交警查获一起被群众举报的酒驾违法案件。 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货车被举报 2022年3月29日晚10时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部鲁Q631XX重型货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车嫌疑,正从漳州北上高速往龙岩方向行驶。接报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嫌疑车辆人员拦截布控预案,并指派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开展拦截布控工作。 随后,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三组警力开展布控拦截工作,一组警力从漳州北收费站上高速从漳州往龙岩方向进行沿线巡逻查缉,一组警力在就近的天宝服务区进行嫌疑车辆排查,一组警力在金山服务区待命伏击、随时准备布控拦截。22时24分,民警成功在厦蓉高速漳州往龙岩方向110公里处(南靖县和溪镇路段)拦截到鲁Q631XX重型半挂牵引车,并将该车安全引导至和溪收费站。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程某某承认了喝酒的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且其驾驶的车辆为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驾驶员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公安机关已于3月30日向举报人兑现奖金2000元。 相信广大驾驶人都知道交警查酒驾可从不含糊,各个路口、各个时段你都能看见他们的身影。发现“酒醉驾”线索,可向交警部门举报。 如今,市民人人都成为了酒驾监督员,只要你敢酒驾,必定逃不过查处!福建交警向酒醉驾违法宣战,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在此由衷地奉劝各位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让你的亲朋好友为你担惊受怕,别因为你的一时糊涂,毁了一家人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