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危害大,人人都应该认识到酒醉驾的危害。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立即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蜀黍重重有赏!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全省各地已有70余起,酒醉驾案件举报人领取奖励金。让我们看看各地,首起查获举报有奖的情况。 福州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1年9月9日凌晨0时58分,福州交警接热心市民吴某报警称:吴某伟于三分钟前酒后驾驶闽A882**小型轿车在旗山大道上行驶,辖区交警迅速出警,找到该车和驾驶人吴某伟。经吹气检测,吴某伟酒精吹气值达到37mg/100ml,且吴某伟对其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9月10日下午,福州交警向举报人吴某兑现奖励金2000元。 厦门今年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16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大同中队接到指令:群众举报在环城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至环城南路与凤山路交叉口路段有人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停在路边,驾驶人躺在驾驶座上不省人事。经鉴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月28日上午,交警部门向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500元。 漳州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22日凌晨,漳州华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华丰镇江滨路段一车辆随意停在路中间,疑似酒驾。交警大队接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鉴定,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月28日下午,华安交警大队向提供酒驾线索的群众发放奖金。 泉州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13日凌晨4时许,泉州丰泽交警接群众举报,称其在经过国道324线附近时,目睹一女司机将车停在路中,有酒驾嫌疑。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子浑身酒气坐在车内。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苏某当晚与朋友在洛江某KTV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