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两车追尾,前车全责!是为什么呢?一起来看看这起交通事故案例。 2021年11月18日0时20分许,龙岩高速交警二大队长汀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厦蓉高速A线243KM+900M(河田路段)有两车追尾事故,占用主车道,无人员受伤。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辆重型货车(后车)右侧车头深凹,变形非常严重,玻璃碎片遍布驾驶室,路面上到处都是碎瓷砖;前车停在主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前车左后部轻微受损。 在高速交警、综合执法、抢修等多部门近4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下,路面被清理干净,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经民警询问得知,前车驾驶员李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车辆发生异响,就停在应急车道内进行检修,检修期间只开启了双闪警示灯但未摆放警示标志,排除故障后,未判明后方来车情况,也没有在应急车道内提速,就直接将车辆变道驶入主车道;后车由于躲避不及,与前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15万,所幸后车驾驶员古某某系好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前车驾驶员李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车驾驶员古某某无责任。 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员在行车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变更车道前一定先观察后方车辆,先打转向灯后,再选择合适时机变道,切勿随意变更车道。 高速上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