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朋友请注意!此项优惠政策事关托养服务

2024-06-07 16:02:51 作者: 来源:福建省残联 责任编辑:原芷晴

关于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优惠政策你了解多少?

省居家托养服务

补贴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

对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中居家托养的一级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暂不具备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条件或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地区,对纳入当地农村低保的一级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且需进行居家托养的,可以直接发放每人每年2000元现金补助。

省机构托养服务

补贴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

对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实际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托养的,按照寄宿制托养不低于8000元/人·年、日间照料托养不低于4000元/人·年的标准,对机构给予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

对其他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年的标准,对机构给予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