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税务:优化税费服务体验 助力办税再升级
2024-07-04 15:36: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
荔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纳税人介绍智慧办税举措 东南网7月3日讯(通讯员 朱睿璇 文/图)“通过体验,我们对税务部门办税缴费方式和业务流程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也感受到了智能办税的方便快捷,为税务部门高效智能办税服务点赞。”近日,莆田荔城区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办税员刘先生在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荔城区税务局组织开展的税费服务体验活动后感慨道。 据悉,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质效,荔城区税务局组织开展税费服务体验活动。活动邀请辖区内餐饮娱乐业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代表担任“税费服务体验师”,“沉浸式”体验税务业务办理流程、“零距离”感受便民办税缴费服务,“面对面”给出意见建议。 期间,税务干部详细介绍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分区,并带领“税费服务体验师”感受“网上办”“掌上办”等多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税费服务体验师”从政策宣传、服务态度、办税流程等方面对纳税服务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结合各自体验提出意见建议,税务干部积极响应,双方在互问互答中解疑释惑,在沟通交流中增进理解,提升办税质效。 下一步,荔城区税务局将以此次“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为契机,以“请进来”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体验活动,推动税费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