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开展年终安全生产调研执法 及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19-12-02 09:54:01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责任编辑:陈静 陈静 |
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坚决防范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反弹,福建煤监局副局长朱石福、纪检组组长林常青带领调研执法组,对龙岩市煤矿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调研执法。调研过程中,调研组结合山西省平遥二亩沟煤矿“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东梁宝寺煤矿“11.19”重大涉险事故教训,立即部署龙岩市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调研组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形式,共走访了永定、新罗、漳平、连城等4个产煤县(市、区),随机抽查了7处煤矿、2家煤矿企业。通过调研,总体认为龙岩市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中,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硬,通过周密部署,采取了加强政策宣贯、提高奖补力度、扶持企业转型、全程联防盯守等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应关尽关,且在关闭退出过程中社会平稳、安全有序,工作成效显著。目前,龙岩市已公告2019年关闭退出28家煤矿,将在12月10日关闭到位。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各地淘汰关闭落后产能煤矿进度不平衡,一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调研组以反馈会形式,同龙岩市人民政府交换了工作意见,并就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调研组要求龙岩市应深刻吸取近年来我省煤矿事故、近期全国各地煤矿事故的教训,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要将风险防范在前,措施落实在前。一是守好安全红线,扎实推进落后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对还在回收设备的煤矿,要完善回收设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安全员跟班作业等制度。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责任到人,做到全天候盯守到位,严防非法生产。二是生产建设煤矿应分类施策,精准执法。要进一步深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做到逢检必查,对表检查,对标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防治水方面,重点严格落实水害治理“三项制度”和“一矿(区)一档、两主体(监管责任主体、企业责任主体)、两措施(监管措施、企业管理措施)”;火灾防范方面,重点落实“六建立六严禁”制度;瓦斯防治方面,严格落实“三落实三必查”制度,配齐用好多功能气体检测仪。三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地应科学设置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稳定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保障监管经费和装备,保护监管执法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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