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司法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做好利民便民服务
2016-12-30 18:36: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江超 江超 |
东南网12月30日讯(本网记者 王娇榕)12月30日,记者从泉州市司法局获悉,根据泉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泉州市司法局各个业务科室重新梳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其中,不需要现场勘查的一律压缩到4个以内,对切实不能做到即办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 今年来,泉州市司法局把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配合,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工作,保证按时按质认真完成。业务科室克服人员少,工作重的困难,自觉加班加点,弘扬尽职尽责的作风,从未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据介绍,泉州市司法局认真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对照省司法厅的办事指南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16】108号)再次逐项梳理,保留申报材料237项,减少数量142项,修改了81项申报材料;承接下放审批事项,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核准权限的通知》(闽司〔2013〕155号)文件精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新增添了一项行政审批事项。 同时,泉州市司法局根据《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改办[2016]4号)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作出调整,原有“行政许可”5大项,“行政监督检查”9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1大项,调整后“行政许可”不变,“行政监督检查”为6大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8大项,原公共服务6大项,调整后为1大项;认真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上报“回头看”工作自查情况。 此外,泉州市司法局还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已入驻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有16个大项,40个子项。对入驻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上报规程表,流程图等,明确窗口安排、人员进驻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依托该局搭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为群众提供方便可靠的信息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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