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推荐阅读> 漳州 > 正文

21日起漳州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活动

2016-09-22 15:52: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漳州频道 林艺蓉  

东南网漳州9月22日讯(本网记者 王亚男 实习记者 王婷 通讯员 许贺 谢义福 文/图) 自9月21日起,三轴及以上运载砂石、水泥、煤炭、钢材等货物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渣土车,以及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以及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扰乱治超秩序、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将重点打击,全省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正式进入整治阶段。

根据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六轴及以上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9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冷藏车不得超过2.6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中置轴车辆运输车不超过22米)。

此外,《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也将开始施行,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相比原标准,新标准在超限方面明显收紧,六轴货车车货总重由原来的55吨降为49吨。不论什么车型,每超过标准1吨,处罚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新规定还明确,一经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将实行“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场所)。

同时,各级交通执法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超限检测站点,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联合执法期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交通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执法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