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 如何做好“表情管理”?
2021-03-23 10:40: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各种信息平台高效传递、接收信息。由此衍生出的表情包,成为个人表达态度工具的同时,也带来潜在的风险隐患。如加工表情包引发侵权、表情包成为辅助性证据等问题。那么,如何正确使用表情包才能避免法律风险?近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采访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付臻。 一、热点普法 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表情包作为辅助性证据成呈堂证供引发网友讨论。 热点回顾①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多个案例中,表情包成为辅助性证据。 问题:为什么表情包能够成为呈堂证供? 法官说法 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开始实施,针对电子数据的范围和审查判断规则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审判中,网络表情符号作为电子数据可以成为证据用于证明案件事实,人的行为产生社会规范,而社会规范又在不断改造人的行为,当表情符号已代表着一种新的社会规范,并作为“呈堂证供”出现在法官的视野中,该如何解读与认定,就成为当今网络时代需要关注的新生问题之一。 热点回顾② 在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借款人回复的“OK”不代表对借款的认可,因此,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借款人尚欠款的证据。但在另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承租方回复的“太阳”表情符号,法院认为是对续租、加租的认可。 问题:在两起案件中,法院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说法 在民间借贷案中,“OK”表情符号能否作为对借贷金额和往来账目的确认,实践中有一定争议,不同案件还存在不同的裁判结果。至于“OK”是代表对账目明细和数额的确认,还是仅仅表示“收到”,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当然也包括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因素。 在房租租赁纠纷案中,根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上下文,“你的租房期限已经到了,你明天能搬出去吗?”“能不能多给我5天处理?”“5天后一定得搬啊”( 此处有“太阳”表情符号) “如果还续租的话就要涨价了”,可以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因此,“太阳”表情符号可作为确认续租、加租的辅助性证据。 热点回顾③ 报道发布后,许多网友对判决不解。网友认为,太阳表示的含义可以有多层意思,有表示早安的,有的则用来表示“阴阳怪气”。 问题:当面对这种涵义较为模糊的表情包,如何认定其意义? 法官说法 虽然腾讯公司已将每个表情符号所代表的含义用附带文字的形式固定了下来,但生活是流动的,对话是鲜活的,在实践中不同语境下表情符号所代表的含义又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复杂性,对其理解往往会受到年龄、国别、生活经验、文化差异、思维习惯、理解能力、语境等等因素影响,带来偏差和分歧,产生“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问题。 以上案例涉及到的只是商业领域的侵权纠纷,今后类似的案例一定会越来越多,比如在家事纠纷中,“亲吻”“抱抱”“勾引”这些表情是否会被认定为存在两性关系的证据。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问题。 表情包作为辅助性证据,最终是否被法官采信,则既要结合社会普遍认知,也要根据具体案情、聊天语境与上下文、其他相关证据等综合予以认定,法官需要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依照法律规定、诚信原则、当事人之间约定或交易习惯等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 热点回顾④ #表情包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微博热评中,有网友担心:“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斗图了”。 问题:发表情包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官说法 第一,当涉及到关键信息的意思表示时,文字与声音的形式优于网络表情符号,建议进行当面确认,并辅之以无利害关系人在场、书面文字、录音等方式加以固定证据;其次选择电话录音进行沟通,但需要确认对方身份。 第二,在不得已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进行沟通时,也应尽量要求或引导对方明确意思表示,要注意提问的方式,如“对以上账目,如您无异议,就这么定了”就胜过于仅仅陈述“这是之前的账目,请您核对”。因为,针对前一种表达方式,如果对方对于对己不利信息沉默不作出意思表示或是明显答非所问,法官有可能会对其意思表示作出不利推定;而当对方回复OK时,后一种提问方式有可能会被对方解读为仅仅是收到账目或是同意进行核对,而非是对具体金额的认可。 第三,作为一种较容易篡改的电子证据,使用网络表情符号作为证据一般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明确身份关系,即微信主体系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个人微信信息界面截图;二是微信记录的完整性,不要随意删除或编辑对话内容;三是开庭时带上存有微信记录的手机,这相当于证据原件。 第四,表情符号的传播具有一定的社会规范性,对于有可能被认定为侮辱性、骚扰性或者明显有歧义的特殊表情,尽量避免使用,作为一个社会人,在网络世界中也应做好“表情管理”。 二、表情包侵权 除了担心自己发出的表情会不会作为他日的呈堂证供,如今网友们还要担心的是,自己加工、发出的表情包会不会涉及侵权。 案例① “葛优躺”表情包用以盈利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过这样一则案例: 葛优为我国知名演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瘫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成为2016年网络热词。 江西新余孔目江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新余成功村镇银行”(微信号×××)于2016年7月11日发布《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的推文,文章配有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的一段表演视频以及28张葛优剧照截图,并在图片上编辑有文字,文章中有“钱存成功村镇银行利率最高上浮43%”的宣传语及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 葛优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获法院一审胜诉支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技术信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葛优”为案件当事人进行搜索,与肖像权侵权纠纷相关的裁判文书有百余篇,无一例外都是原告葛优胜诉。 本案中公司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大量使用葛优的表演视频和肖像,并植入广告语和商业宣传信息,已经严重侵犯葛优的肖像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② 假靳东换脸骗婚六旬女子 据江西电视台报道,六旬女子迷上了在抖音上的假靳东。 “我是演员靳东,你一直看我的视频,不给我点赞,可不可以给我点点加号?” “亲爱的姐姐,我一直给你发信息,你怎么不回我呀?”画面中,出现了一段剪辑过的演员靳东的短视频,并配以明显不是靳东本人的其他人声音。 这些短视频,出自抖音上一个假冒靳东的账号。这些视频把江西一位六旬女子骗得团团转,她不仅频频为这个假靳东打赏,还一度以为演员靳东真的要和自己结婚,为此闹得抛夫弃子。 之后,演员靳东表示,未在任何平台开设短视频账号,将依法追责。 法官说法 当今网络世界中已形成了“表情包经济”与“表情包产业链”,一些社交网络平台产生了新的商业化生产与再生产机制,并由此引发包括肖像权侵权、著作权侵权、垄断等法律纠纷。 现实中未经同意,通过AI换脸、剪辑等技术信息手段对他人肖像进行“移花接木”或是制作表情包使用,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如果借此产生经济效益,更是严重侵权行为。 三、法官提醒 第一,在日常聊天中,未经他人同意,即使未用于营利目的,以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使用该表情包,严格说来也是侵权,只是这还涉及到对方是否主张权利、是否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民法典》虽然不再就“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使用作为是否认定侵权的前提条件,但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及公众人物抗辩的适用等问题,对于肖像权侵权责任的认定仍具一定意义。 第二,“葛优躺”“苏大强”“尔康”等风靡网络的表情包来源于影视作品,这些视频片段与画面本身就是影视作品的组成部分,根据《民典法》规定,影视作品的制作者和表演者均依法享有著作权,因此,表情包的制作者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也可能同时构成对版权方和表演者著作权的侵犯。 第三,如果制作者将丑化、恶搞他人形象的表情包向公众传播,对他人产生了降低社会评价的影响,则可能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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