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法规宣传进网站 > 正文

上杭法院“熟人圈”曝光失信促当事人自动履行

2020-04-27 09:54:48 作者:陈章群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法官我看到了你们张贴的敦促履行义务公告,亲朋好友议论纷纷,实在太丢人了,我想现在来法院协商案件。”日前,上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林某的电话后,当即通知申请人一起前来协商。

朱某、蓝某与林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上杭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林某应支付朱某、蓝某工程款16834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支付了12000元,剩下的4834元却一直未履行,朱某、蓝某为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要求其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面打通线上线下查控通道,第一时间进行线上查控,积极开展线下调查。

4月9日,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村调查其财产状况,并在村部公告栏张贴敦促履行义务公告,在“熟人圈”“家门口”曝光其失信行为,通过舆论压力增强执行威慑力。当天下午,被执行人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前来协商案件。协商中,被执行人表示现在自己经济困难,好几笔工程款未收回,所以才没有及时履行义务。承办人向被执行人释明不履行义务对工作、生活都会带来负面影响,若因此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工程承包、银行贷款、子女就业等,无异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在承办人耐心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当即通过电话筹集到钱款,当场向申请人支付了拖欠的款项,亦交清了诉讼费、执行费,案件顺利执结。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