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法院推行四个“不见面” 确保执行“不停歇”
2020-04-20 17:23:51来源:福建法治报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0日讯“被执行人俞某生活困难,我愿意放弃部分执行款。”近日,申请执行人肇庆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主动放弃申请的部分执行款项,与被执行人俞某达成和解。疫情防控期间,南平市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执行强制措施”,通过四个“不见面”方式,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确保执行“不停歇”。 “不见面”办理。通过电话、传真、微信截图、邮寄交换等方式畅通“不见面”办理渠道,通过线上方式促成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19件;需异地执行的案件,一律优先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事项系统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执行。 “不见面”查控。在执行被执行人许某炳、李某梅两个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法官通过及时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和微信、支付宝账户,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在30日内达成执行和解。近60天内,全市法院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线上查控逾43.46万次,冻结银行存款6214万元,扣划4396万元。 “不见面”发放。积极落实案款“不见面发放”的工作机制,依法审查当事人邮寄提交的申请领款材料。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通过案款管理系统法银直联方式将执行款发放给领款人。 “不见面”拍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发布拍卖公告372则,网拍成交房产、土地、汽车等执行财产71件,成交金额7173.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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