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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云调解”17件讨薪案

2020-04-17 08:59:27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太感谢您了,陈法官!被拖欠了这么多年的工钱终于可以拿回来了!”日前,在上杭县中都镇黄店村疫情监测点,年过七旬的丘某兰老人连声向立案庭负责人陈桂莲法官道谢。

2016年,吴某林承租上杭县中都镇黄店村335亩的农田,聘用了丘某兰等17名农村妇女为其种植蔬菜,后却迟迟未支付工资。2018年,经双方结算,吴某林向17名原告出具欠条,欠条载明的所欠工资款共计50498元,最少的仅500元。但吴某林仍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向上杭法院起诉。

因案件涉及多名农民权益,立案庭负责人陈桂莲受理案件后,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诉争数额较小,有调解的可能。原本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考虑到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案件当事人较多,不宜采取传统调解方式。经过综合考虑,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因为是“零接触”空中调解,需要承办法官多次轮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陈法官随即向吴某林了解情况,吴某林因疫情影响收入大不如前,多次拒绝调解。陈法官释明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和规避履行的后果,并从人情和法律上耐心分析其存在的过错,让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生活处境。通过承办法官20余次电话、微信反复沟通,吴某林终于松口同意调解。与此同时,陈法官也逐一与17名原告电话联系,缓解他们的焦急情绪。经过几天来及时转达双方调解意见、支付时间等,逐渐消除原被告的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由吴某林在五月底前清偿所有工资款的调解意见。

3月27日,为减少人员聚集、出行带来的风险,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陈桂莲冒雨携带被告吴某林签好字的调解协议前往原告所在村部,分批次让17名原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面对当事人的连连谢意,陈桂莲说:“我辛苦一点没什么,只要能够解决矛盾纠纷,苦点累点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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