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石屏村:长乐最高村 发展有高招
2024-05-23 17:55:56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夏铖晰我来说两句 |
5月的长乐航城街道石屏村,绿草如茵,蜂蝶飞舞。作为长乐海拔第一高村,石屏村坐落于青山绿水间,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站在村里,居高望远,甚至可以俯瞰闽江入海口。 石屏村俯瞰图。 然而,以前因交通不便、环境脏乱,石屏村深藏山林,游客寥寥无几。为提升石屏村山水资源优势,航城街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引进农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如今的石屏村已经华丽蜕变为长乐区北部著名旅游目的地。 石屏村乡村生态旅游季活动吸引不少城里人。 首石山“状元峰”冬季雪景。程冰官 摄 首石山上摩崖石刻多 片石嶙峋势插天,五云开处首昂然。岚光隐隐通霄露,翠盖亭亭袅瑞烟。 旗鼓分张遥点额,郎官卓立近齐肩。山鸣自昔征灵异,蓊郁还看毓后贤。 首石山“状元峰”夏季景色。程冰官摄 这是清乾隆年间,长乐知县贺世骏所写的《首石凝云》。他撰写《吴航十二景》组诗十二首,《首石凝云》位列第一。 首石山是长乐城关东北方向的天然屏障,从很多方向都可以远远看到,一块巨石矗立山头。千万年来,它始终矗立在那里,在长乐人心里有着重要的地位。自古以来,长乐人对首石山怀有虔诚的情感,有民谚“首石山鸣大魁出,十洋成市状元来”流传。 相传明永乐壬辰年(1412),首石山巨石第一次鸣响,当年长乐人马铎状元及第。永乐戊戌年(1418),首石山巨石第二次鸣响,长乐人李骐状元及第。明嘉靖年间,知县何应和据此,刻“状元峰”在巨石上。此后,这块石头又称“状元峰”。 另外,山上摩崖石刻众多,历代“跃龙翔凤”“步云梯”“首石凝云”等石刻,笔力遒劲,颇有韵味。 村内特色文旅设施。 乡村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如今走在石屏村,空气清新,道路整洁。“环境越来越美,游客越来越多,我们的日子越过越甜。”村民老张表示。 然而,以前石屏村并不是这样的,当时牛棚羊棚到处都是,泥巴、粪便随处可见,村里臭气熏天。为了将村里脏乱差的牛棚羊棚拆除整改为公园,村党员干部挨家挨户开展思想工作。“村民们最初不理解、不支持,我们坚持支部引路、党员带路,发动村里的能人、有威望的长者等的力量,上门做思想工作。”石屏村村干部告诉记者。 经过一系列努力,环境变美了后,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以前是我们推着村民整改,现在是村民带头维护村里的环境。”村干部告诉记者,每次听到村民介绍“我们村变化可大了,以前‘贡献’出来的牛棚羊棚还是值得的”,石屏村党员干部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特色民宿。 农文旅经济有特色 环境变美之后,利用山水资源打造文旅品牌,增加村民收入,就提上了日程。近年来,石屏村坚持党支部引路、党员带头示范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结合当地自然景观,发展农文旅经济。 “我们对比不同地区生长的白萝卜,发现石屏村的高海拔给予农作物充足的光照、热量,透气的沙质土、甘甜清冽的水源给了白萝卜最好的滋养,因此,石屏村白萝卜不仅口感好、产量也高。”航城街道干部和村干部一起,发动村民种植白萝卜,同时积极搭建党建“朋友圈”,发动乡贤能人、共建单位推广特色农产品,很快打响了石屏村白萝卜品牌,白萝卜供不应求。村民们尝到甜头,纷纷扩大种植面积。由于白萝卜的带动,石屏村油茶、地瓜等特色农产品也得到推广。 农业发展起来了,还不足以实现产业振兴。于是,航城街道又引导村两委利用当地自然景观,发展民宿、农家乐,将特色旅游业做起来,进一步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村里古厝。 打造别具一格“文化IP” 今年五一假期,为期5天的“乐见石屏 自在趣野”2024长乐石屏村乡村生态旅游季活动成功举办。 活动精彩纷呈,号召村民们通过提供乡村特色餐饮等多样方式原汁原味展示乡土人情,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为进一步挖掘石屏村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在长乐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石屏村乡村振兴(旅游)项目一期于五一前完工,对石屏村全域进行整体提升,融合山、水、田、厝等自然与人文资源,植入多元特色的农文旅项目,联动乡村共同发展。 项目后续规划建设生态旅游、田园体验、文化熏陶3条旅游路线和林下帐篷基地等29个旅游产品,将石屏村打造为长乐北部特色高山旅游村、生态度假村,呈现出别具一格、亮点纷呈的“文化IP”,形成独有的核心竞争优势,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力。 目前,后续项目正在进行中。充满勃勃生机的石屏村,未来必将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感受长乐海拔第一高村的魅力。 交通小贴士:石屏村距离福州市区40公里,导航“石屏村”可达(暂无公交车通到村里)。(记者 徐文宇/文 石美祥/摄) |
相关阅读:
- [05-22]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绘就民生幸福底色
- [05-22]长乐区召开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
- [05-21]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义点亮”走进校园 携手青苗守护候鸟
- [05-21]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宣传节能低碳 共促绿色发展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