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法院法官赴梅花中学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讲座
2022-06-01 15:23:25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责任编辑:陈瑜辉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州长乐6月1日讯(记者 黎臻懋 通讯员 高凌佳)近日,长乐法院刑庭法官陈珠赴梅花中学为师生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纵深开展,提高在校师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能力,营造绿色无毒的校园环境。 本次讲座以禁毒为主题,穿插真实典型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寓理于事、寓教于乐,深入浅出地为师生讲解了禁毒法律法规精神和相关概念。现场,法官还为同学们展示了仿真毒品模型。此外,讲座简要介绍《反食品浪费法》,并号召广大师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本课程互动频繁、气氛活跃,深受师生好评。 当天,陈珠法官还受聘为梅花中学法治副校长。 |
相关阅读:
- [04-08]长乐法院开展线上暖心服务
- [03-17]“醉驾”缓刑人员 上街现身说法——长乐法院发出全市首张“道安服务令”
- [03-11]长乐法院铁拳整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
- [02-25]长乐法院全国首创海外联调机制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