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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到人” 长乐办理福州首例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拘留案件

2021-11-29 16:58:45作者:张钰玲 林露 陈东红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责任编辑:陈瑜辉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11月29日讯(记者 张钰玲通讯员林露陈东红)近期,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某生鲜店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的牛肉案件,并将该案信息报送公安处理。长乐区公安局对该案的经营者及店长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本案为福州市首起“处罚到人”的案件。

查办现场(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供图)

据介绍,该生鲜店采购牛肉进行销售,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作为食品销售者,明知市场上经营牛肉须有检验检疫证明,却未认真落实牛肉来源,存有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且本案涉及牛肉数量及案值较大,虽暂未发现实质性危害,但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据了解,该案的货值金额达2.59万元。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牛肉35.9千克,没收违法所得23458.8元,并处以罚款12.95万元,当事人均按时缴纳上述没收及罚款。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行业的不法经营者,增强了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及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意识,保障了百姓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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