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垃圾分类宣讲进校园
2021-09-06 17:39:29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责任编辑:陈瑜辉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9月6日长乐频道讯(记者 张道成 通讯员 王童杰)近日,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在吴航中心小学开展以“小手拉大手,分类一起走”为主题的垃圾分类宣讲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绿色环保意识深植学生心中。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垃圾分类”课。“老师”们寓教于乐,讲解与互动相结合,开展多种丰富有趣的方式为孩子们传授垃圾分类知识。“给垃圾找家”小游戏中,孩子们学习正确投放垃圾,并具体认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 “被毒药毒死的老鼠属于有害垃圾吗?铅笔属于哪种垃圾呢?”宣讲员还通过开展垃圾分类趣味互动问答、分发小礼品等方式,吸引孩子们学习和思考,加深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理解。 据了解,此次垃圾分类主题活动,让孩子们更加深入地学习了垃圾分类知识,并将学习的收获带回家,教给父母家人,以小家影响大家,促进每个公民的环保意识,以一个家庭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人。 |
相关阅读:
- [09-02]长乐推出“警医邮”服务 “一站式”办理驾驶证补换领
- [09-01]长乐海丝馆恢复对外开放
- [09-01]长乐首占:共筑食安城市 共享创建成果
- [09-01]长乐推出“警医邮”服务 “一站式”办理驾驶证补换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