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潭头宣传“两违”整治
2020-11-26 10:03:44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1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陈青 文/摄)25日上午,长乐潭头镇“两违”综合整治工作人员,在潭头镇好又多超市前开展“两违”整治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打击“两违”宣传手册、悬挂打击“两违”宣传标语等,向过往群众普及“两违”危害知识和“两违”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认识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有效遏制“两违”势头,扎实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
相关阅读:
- [11-26] 长乐罗联乡拆除一违法建筑
- [11-25] 长乐营前街道开展“两违”整治宣传
- [11-25] 长乐金峰镇强化“两违”治理
- [11-19] 长乐和平街拟修复24口古井 多数建于明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