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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惠民生 法治长乐迎新貌

2020-10-10 09:49:54 作者:叶智勤 榕司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榕司

2016年“七五”普法启动以来,长乐区委、区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长乐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和普遍遵循,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为长乐区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长乐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各部门把普法教育融入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区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系列监督调研活动,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积极培育区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推动执法与普法水平的双提升。

同时,长乐区还推动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持续开展以反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系列普法巡讲活动;积极举行生动多样的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宪法晨读系列活动,展播青少年学法视频,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长乐区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法治建设新模式。在长安村,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振兴建设中,积极推动“美丽长乐”建设。在琴江村,依托独具风韵的满族特色,创新推动“法治文化+旅游景点”建设。在百户村,引进第三方力量,探索推动村居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融合的乡村管理体系。目前,长乐区已建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7个,形成主题多样、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固定型”法治宣传阵地。精心培育法治企业示范点,在企业园区打造法治文化园,设立人民调解室和法律服务室,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载体,开拓企业学法用法新途径。建成了长乐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区禁毒教育基地、公益诉讼基地等共同构建长乐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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