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指标体系、工作程序、审核要求、结果应用、动态管理、附则共7章30条,进一步强化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定位和导向,旨在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国家级经开区”)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发挥更大作用,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聚焦新发展理念
在商务部日前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办法》聚焦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定位,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充分体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特色。
“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科技创新”一级指标包括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6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科技平台、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绿色发展”一级指标包括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耗、固废利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
九大方面重点发力
数据显示,全国现有230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12家,中部地区68家,西部地区50家。
“与2016年相比,2020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和利用外资金额,分别增长40%、36%和23%。截至2020年底,国家级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万家,比2016年增加1倍。”宗长青说,作为重要的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经开区贡献了全国1/10的地区生产总值和1/5的工业增加值,是国内大循环的区域支点;贡献了1/5的利用外资和进出口贸易额,有力地联结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商务部在发布《办法》的同时,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该通知从认真做好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开发区动态管理、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等九个方面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有进有退动态管理
如何更好地激发国家级经开区活力?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表示,商务部将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严进严出、以升促建、以退促改,强化动态管理,激励国家级经开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升级方面,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一方面,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对辖区内省级开发区考核,在排名靠前的省级开发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向国务院报送升级申请;另一方面,由商务部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各省择优推荐的省级开发区组织全国集中考核排名,提出升级建议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升级办理程序。
在退出方面,加大降级力度,强化倒逼机制。一是连续三年内有两次进入本地区(按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划分)国家级经开区最后5名的纳入降级备选名单,商务部根据两次考核评价平均得分情况分地区研提降级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二是自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决定公布起两年内,相关省(区、市)原则上不得推荐省级开发区升级;三是被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的开发区整改后再次申请升级,与其他省级开发区新升级执行相同要求和程序。
“2021年考核评价仍然使用2016年印发的考核评价办法,考核指标仍然是53项考核评价指标。新《办法》2022年起正式实施,用于考核国家级经开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发展水平。”朱冰说,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商务部将继续向新闻媒体发布考核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约谈,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