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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健康“私人定制”

福清市低保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3.05%

2020-08-24 17:00 林明 陈凯婷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佳丽

福清新闻网讯8月24日(记者:林明 实习生 陈凯婷)记者昨天从市卫健局获悉,福清市明确将低保、特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服务包(B 型)签约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承担。 截至目前,全市低保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3.05%,特困户签约率达62.56%。

据悉,福清市于2017 年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前基本形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名临床(全科)医生、1 名护士、1 名公共卫生医师(护士)、N名乡村医生”的模式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的服务团队还会根据需要,将福清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等县级医院的专科专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据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须优先为老年人、高血压病、2 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 种重点人群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特困贫困人口、残疾人等3种社会弱势人群签约。签约服务包分为普惠服务包(A 型)、基本服务包(B型)和个性化服务包(C 型)3 种类别。普惠服务包(A 型)年签约服务费标准为30 元/人/年,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服务包(B 型)年签约服务费标准为120 元/人/年,签约居民个人分担20 元/人/年,签约居民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可享受在原有普通门诊或特殊病种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 个百分点和在医联体内转诊住院取消二次起付线的医保优惠政策;个性化服务包(C 型)属于在基本服务包(B 型)基础上根据签约对象额外需求而设定的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中属于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部分按政策规定由医保基金及个人分担,属于自费部分则由签约对象个人付费,涉及上门服务的,患者还需另外自行支付有偿上门劳务费。

日前,记者走访福清市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社区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人群大多是65 岁以上老年人或糖尿病患者,还有一些儿童以及孕妇由社区卫生院调度分配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个性化服务定制的居民还比较少。据介绍,有需要的当地居民都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所(室)持身份证、社保卡在签约时间段内开通签约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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