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八部门发文提三项量化指标
2019-11-02 12:1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中新网11月1日电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今日表示,《意见》提出了三项具体量化工作指标,到2022年,一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11月1日就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王海东在会上介绍《意见》有关情况。 王海东指出,健康是保障老年人独立自主和参与社会的基础。推进健康老龄化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亿。我国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018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7.0岁,但据研究,我国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高达75%,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 王海东称,《意见》聚焦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明确了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2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为保证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意见》提出了三项具体量化工作指标。一是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主要任务方面,《意见》按照老年人健康特点和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围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个环节,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在加强健康教育方面,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 在加强预防保健方面,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重点慢性病筛查指导,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 在加强疾病诊治方面,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 在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方面,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 在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方面,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 在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方面,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6项保障措施,包括强化标准建设、政策支持、学科发展、队伍建设、信息支撑和组织保障,即“六个强化”。 王海东指出,《意见》是中国第一个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意见》的印发,一是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缩小老年健康服务的城乡、区域差距,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二是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三是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促进老年健康服务的有序发展;四是有利于促进预防关口前移,对影响老年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 “总之,《意见》的印发实施,对加强我国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王海东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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