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燃话题】晚年最幸福的事,是在社区慢慢养老?
2019-03-12 17:45:51 来源:金羊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
面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如何才能真正解除后顾之忧? 【数据】 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49亿人 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6亿人,占总人口的11.9%。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 【问题】 如何满足老人意愿与服务需求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尤其是失能、高龄老人对照护等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全国老龄人口的床位每年短缺200多万个。此外,根据调研,95%以上的老人愿意选择在家里养老。如何解决好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等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成为问题的关键。 【趋势】 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今年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发布《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 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 圈基本 建成。 【广州】 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 今年2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 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广州市“3+X”创新试点,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多层次、专业化服务。 【最新】 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 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 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大咖说】 耿学梅 (全国人大代表) 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 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中,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挥着基础作用。但在实际发展中,目前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明显滞后 于机构养老服务,发展路径、扶持政策均不明晰。 农村养老服务是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领域,而广大农村留守、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恰恰是养老服务供给的重点目标人群。农村养老服务亟须强有力的政策指引和扶持。 杨蓉 (全国人大代表) 我建议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小区严格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小区通过资源整合、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尽快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明确配建要求、程序、移交与运营管理等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实行联合督查。 张琳 (全国人大代表) 我建议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尤其是“互联网+养老”的投入,开展智慧养老,建设互联网养老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开展共享养老,将老年照护、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集合起来解决老年人的需要。 刘艳 (全国人大代表) 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要讲求“精准化”。 首先,要探索建立更精准的需求评估体系,可以借助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重点针对半失能、半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等人群进行需求分析,合理规划服务、对接资源;通过梳理和分析需求,尝试建立养老需求数据跟踪和分析模型,通过信息数据的汇总互动,合理分析、预判情况,定期提供政府部门作决策参考。 其次,社区照料资源的匹配和整合也要“精准”,可以在专业社会组织的辅助下,建立非正式支持系统,以补充正式照料体系的不足;也鼓励社会力量介入,整合照护资源。 骆美全 (广州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相比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有明显的优势,既符合老人的心理特点和精神需求,又具有低成本、高效益的优势。 当然,广州市社区养老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薄弱环节,比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仍然过少、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及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 就设施 不足的问题,建议整合现有服务设施资源,分区 分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标准化配置。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保障社区养老服务场地的供应。积极探索利用闲置场地、公房置换等形式来解决城区公共养老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 就社会参与问题,建议以更大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企业经营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具备深厚服务经验的公办民办养老院进入社区开设服务点,尝试在新建社区设立小型养老院、日托中心,引导更多医疗卫生、护理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机构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 梁国雄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前,广州市的养老策略是按照“9064”来推行的,也就是90%的老人居家养老,6%的老人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 社区养老是介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之间的社区服务,老人公共食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都有社区养老的性质。居家养老也离不开社区养老,社区养老也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服务,而且是居家养老的一个很重要的保障。 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我建议多引入商业元素,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形成良性的循环。如果能调整、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充分把老人的消费力调动起来,相信可以把养老经济发展成朝阳产业。 刘晓园 (广州市越 秀区孝慈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 早在2016年,广州市就有规定,经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 但在实际执行中,比较难落地,一是部分物业在小区里,费用直接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不愿予以优惠;二是社区居家运营场所多是街道免费提供给企业运营,想办理优惠存在需提供很多材料并手续 繁琐等问题。 社区养老机构不仅面临租金和较高前期投入的成本,也面临人工成本高的问题,目前所提供的服务基本是免费的,但这样会增加运营的难度,我们希望通过鼓励有条件的老人支付一部分的费用,让居家养老服务能健康自主运作,这样才能惠及更多的老人。 彭澎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 社区养老,原来只是星光老人之家、大家唱、广场舞一类,老有所乐。现在发展为日托托老所、家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老人服务、长者食堂、全科医生+家庭病床等等。 严格来讲,“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都是在社区活动,只是前者更强调,家庭为主;后者更强调,政府支持、社区主导、社会参与。 发展社区养老,我建议,在规划上,要有空间安排,预留用地;在政策上,政府采购、社会提供服务、减税降费;让政府、企业、社团、家庭、个人多方力量共同发挥作用。 朱永平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省法学 会律师学 研究会会长) 关于未来发展社区养老,建议应从法律法规保障及救济渠道保障两方面进行完善。 我国目前尚且欠缺调整养老行业的专门法律,未来发展社区养老,应在国家层面、政府层面上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应完善救济渠道,由于老年人群的特殊性,老年人在遇到纠纷时,往往因为诉讼程序繁琐、成本高昂而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从而产生不可预料的后果。建议政府可以采用购买律师服务等方式为社区养老提供法律救济保障。 吴艳华 (广州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近年来,逢源街积极探索以社区为院舍,以家庭为主体,以服务为保障的大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为长者提供包括康复护理、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文化娱乐、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然而,目前广州老城区的养老需求很大,资源又相对较少,如开办集中养老的场地就非常紧缺。 建议政府今后在规划上能在新楼盘用地功能区划分养老专用设施场地,同时在加大引进社会力量办养老产业时能给予更多政策方面的实操性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对办理养老院牌照申请、税收优惠等方面能给予更多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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