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特质
2019-03-08 18:10:4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
【项目论坛】 作者:马焱(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研究”子课题负责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设立109周年。一百多年来,全世界妇女为谋求自身解放和发展探索出不同的道路模式,取得了各自成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妇女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独立”的女权主义发展道路,也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妇女发展道路,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妇女解放和发展之路。这条道路呈现出与其他国家妇女发展道路不同的价值追求与路径设计。 妇女与党和国家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异常紧密而非疏离的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民族解放”“国家民族复兴”相融相嵌,这是中国妇女运动的一大特色。妇女与党和国家民族之间的紧密关系,是由中国特殊历史时代背景决定的。近代中国妇女运动的兴起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国破家亡的生死存亡关头,实现民族独立、阶级解放是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首要目标和核心利益,妇女解放运动正是在这种特殊国情下展开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将妇女解放运动融入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政治主流实践,使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和发展特别是劳动妇女的解放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拥有了合法的意识形态保障和法律政策保障。中国共产党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运用国家政权力量,健全妇女组织,制定法律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宣传,积极为实现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和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在中国,妇女/性别问题从来不仅仅是性别不平等问题,复杂的国情与妇情决定了实现妇女解放必须紧紧地与摆脱民族国家危机、实现民族国家复兴的总目标融为一体。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认为,妇女解放是人类解放的一部分,性别平等只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个总目标的一部分。妇女除了具有性别属性外,还有阶级、民族等其他社会属性,承载这些社会属性的多种社会身份还有着其他更为深远的解放目标。应该看到,阶级解放、民族复兴为妇女解放与发展开拓了广阔空间。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妇女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妇女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妇女两百多年走过的妇女解放道路。历史和现实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把自身解放与发展自觉融入民族解放与国家发展进程,是最符合中国国情、最能在短时间内有效改善中国妇女命运的发展道路。 妇女与男性之间的关系是合作而非对立的 在中国妇女追求解放与发展的进程中,从未将男性作为斗争对象,而是视为合作者和同盟者,这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又一特色。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与发展,始终与男性的参与密切相关。20世纪初,一大批首先觉醒起来的男性思想家、革命家和政治家,在探索中国往何处去的救国救民真理的方案中,始终把妇女解放作为其中一个重要议题,进而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发起者、领导者和同盟军。 比如,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将斗争锋芒直指封建伦理纲常、夫权和宗法关系,提出“兴女学”“废缠足”等,主张从精神上、身体上解放妇女。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先生倡导男女平等,极力反对中国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轻视与压迫,对于促进妇女解放进行了可贵探索和实践。五四时期,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陈望道、鲁迅等,从人的解放和伦理解放视角发表多篇促进妇女解放的檄文,对于启蒙中国社会的男女平等思想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亲笔撰写多篇揭露封建礼教对妇女残害的文章,提出了“妇女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妇女能顶半边天”等著名论断,为改变中国妇女受压迫的命运作出了卓越贡献。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为改善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妇女事业,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等政治主张,为促进新时代妇女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这些男性思想家、理论家、革命家、政治家对妇女运动的引领和推动,在世界妇女运动史上都是极为罕见而又弥足珍贵的。 妇女的主体性建构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逐步生成而非自发的 中国妇女的主体性建构方式,有着自己独特的路径。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中国妇女的主体性建构不可能遵循西方国家的模式,只能在参与社会、为社会尽责的过程中逐渐生成。 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运动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诞生于民族危亡时期,受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等封建传统文化熏陶和束缚的绝大多数中国妇女,受教育程度极其低下,不仅缺少对自身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认识,更缺乏追求自身解放的主体意识。基于当时内忧外患的国情和妇女普遍尚未觉醒的妇情,中国共产党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动员妇女参与民族救亡运动,在此过程中广大妇女逐渐产生了作为一个独立的女国民应该与男子共担救国责任的意识,并在其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以独立的政治主体身份参与各项社会工作。正是在为国家、民族尽责的过程中,妇女的自主意识逐渐被唤起,追求自身解放与发展的权利意识逐渐被激发,自身主体性建构逐渐生成。可以说,中国妇女自我解放的主体意识是同民族解放、阶级解放、国家民族复兴意识融为一体的。 妇联是遍布全国各层次各领域而非局部小团体的组织形态 中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国性妇女组织——妇联,这在世界妇女运动史上独具特色。妇联组织拥有政治地位的合法性。妇联组织是由党和政府架构起来的与党和政府有着高度密切联系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拥有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化渠道。在立法建议、政策倡导等方面拥有制度化的通畅渠道,具有其他国家非政府妇女组织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妇联组织网络健全、规模庞大,有着统筹城乡、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立体开放的组织网络。依托党和政府的行政架构,从中央、省、地(市)到县、乡、村六级组织,每一级都建立了妇联组织。纵向到底的网络结构和横向伸展的团体会员造就了妇联强大的组织优势,为妇联充分发挥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牵头协调职能创造了广阔空间。妇联每一级组织都有相当数量的从事妇女工作的专职干部。这样庞大的妇女组织体系和妇女干部队伍及其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在国际妇女运动中独树一帜。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没有同样的道路,也不会为各国妇女运动提供同一的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经过历史和现实检验、最能带给广大妇女福祉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这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妇女运动发展,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特色,坚定道路自信。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08日 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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