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工会> 正文

晋江出台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限价商品房

www.fjnet.cn 2012-08-21 10:56 黄祖祥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黄祖祥 通讯员陈文经)近日,晋江出台限价商品房管理规定,持有晋江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晋江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申购限价商品房。

晋江将分两类提供限价商品房:一类是面向社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开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一类是面向因城市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和区域改造等建设项目被拆迁户供应的安置房。

据悉,晋江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限价房,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满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未享受过相关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等。

此外,经晋江市政府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人员,可以申购并优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引进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不受户籍和收入条件的限制。

  • 责任编辑:陈晓青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